山西長子縣構建網格化的農村服務管理體系,建立自我和解機制,2008年以來,長子縣連續5年赴京“零上訪”,摘掉了全國知名的“上訪大縣”帽子。一些基層干部、專家學者認為,長子縣探索出一條農村社會管理基層治理的新路子。
長子縣委書記張圣認為,這些案件大多是由小事得不到及時回應和公正處理,才小事拖大,以致事后介入、被動解決、疲于應付,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這些問題表現出來的是信訪問題,暴露出的是社會管理缺位,社會服務落后,只有積極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才能徹底改變農村混亂局面。
建立完善村、鄉、縣三級社會服務管理組織
在全縣403個村設立了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以30戶為單位建立了3500個網格。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主要負責農村矛盾排查調處、民俗改良、合同服務、建房管理等4類民間自治服務事項;網格主要協助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為網格內農民提供全方位民間自治服務。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在村黨支部領導下,主任、網格長由村支部和村委會推薦、村民代表選任,專事村里民間調解事項。
在各鄉鎮設立了鄉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受理和解決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難以解決的問題。尤其是針對在村級無法調解或爭議較大的民事糾紛,在各鄉鎮分別選聘2-5名公道正派、擅長調解、有社會威望的群眾擔任專職調解員,專門受理調處較大的農村民事糾紛,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
在整合政法各部門和信訪、人社、社會工作聯絡中心等多部門合署辦公的基礎上,建立了縣級社會服務管理指導中心,為群眾提供信訪接待、心理疏導、法律援助、政策咨詢、調解仲裁等社會服務;定期對全縣矛盾隱患進行綜合預判,作出信息預警;對鄉(鎮)村兩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進行業務指導、考核評價。
實現政府服務下沉
張圣說,長期以來,政府職能部門的服務資源大多高高在上、遠離群眾,有時群眾辦理一個小小的審批手續就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成本,久而久之就疏遠了干群關系,影響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發一些不穩定因素。為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長子縣依托三級社會服務管理機構,將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26個部門的78項職能下沉到鄉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設立便民服務窗口,安排鄉鎮計生員、民政員、勞動監察員、民警和經過專業培訓熟練掌握各部門工作標準、工作流程的大學生村官在大廳輪流坐班,實行8小時無假日工作制,為群眾提供直接辦理或代辦各類部門服務管理事項;將16個職能單位的43項服務職能下沉到農村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由各村民事管理委員會主任和網格長向群眾宣傳部門辦事流程和各項惠民政策,為群眾代辦戶籍、大病救助、貧困大學生貸款等服務事項,幫助群眾完善辦證辦事相關手續,指導村民簽訂各類合同協議等。
民間自我和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形成合力
長子縣出臺了《縣鄉村三級矛盾聯調實施辦法》,形成了以民間自我調解為基礎,法院、公安、民事調解、行業調解仲裁“四位一體”的無縫對接機制。各鄉鎮專職調解員、村級民事管理委員會主任和網格格長隨時受理處置各類民事糾紛,使一大批矛盾糾紛在茶余飯后、田間地頭得到及時解決,實現了糾紛不激化、民事不轉刑。同時,在征地拆遷、勞資糾紛、村礦矛盾、醫患糾紛、交通事故、環境污染六類矛盾多發領域成立行業調解組織,在公安、法院系統建立了公調、訴調對接辦公室,分別與三級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主動對接,確保了信息及時溝通,矛盾及時調解,問題及時處置。
公共財政為村民自治提供支持
長子縣落實公共財政反哺農村的政策,每年拿出700多萬元列入財政預算,為每個鄉鎮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劃撥3萬元專項經費,為全縣56名縣鄉專職調解員和各村級民事管理委員會主任、網格長發放工作補貼。村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主任每人每年7000元補助,每案給予50-300元辦案補助;網格長每人每年400元補助。同時,投入1000多萬元,加強了縣鄉村三級服務管理中心場所建設,配備了社會服務管理專用車輛和電腦、攝像機等設施設備,確保了有錢辦事,有人管事,有設備管好事。
與此同時,長子縣還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價的主要標準,定期對三級社會服務管理機構進行綜合考評;每半年對網格長、民事管理委員會主任、專職調解員進行一次評議,評議結果與補貼待遇掛鉤,與是否繼續聘用掛鉤。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肖唐鏢等專家、學者認為,長子縣的做法在管理基層社會、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適應當前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是降低行政成本、向社會分權、實現社會共同管理的有益嘗試。
(來源: 新華網山西頻道 原標題:長子縣民間自我和解機制提升百姓幸福感 2013.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