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就是要搶占先機,闖出一條生態文明建設新路;走在前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方面,江西勇于改革,敢于創新,持續發力,為綠色崛起注入了強勁動力。
2013年開始,江西省對所有縣(市、區)實行差別化分類考核,綠色GDP指標體系有力地保障了綠色發展;著力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倒逼地方繃緊生態安全這根弦,綠色理念深入人心。
江西省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理念新、措施實、亮點多,但要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還需做大量工作。江西省委十三屆十一次全會明確提出,要靠改革開路,從制度切入,著力完善科學化的考核評價機制,加緊推進合理化的生態補償機制,積極推行市場化的資源交易機制,不斷強化法治化的監督管理機制,努力形成科學管用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為實現綠色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科學化的考核評價機制。目前,正在調整年度市縣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增加生態文明類考核指標,并提高生態文明類考核指標的權重。探索改進領導干部考核方式,正在研究把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年度述職。
推進合理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在對江西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辦法多次論證并實地調研的基礎上,起草完成了《江西省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同時,進一步提高江西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將江西省納入中央和省級補償范圍的5100萬畝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由平均每畝17.5元提高到平均每畝20.5元,今年4月已下達資金。
推行市場化的資源交易機制。深入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管理和用途管制、資源有償使用、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跨區域生態補償、生態文明考核評價等體制機制創新,形成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保障和長效機制。圍繞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全面實行資源利用總量控制、供需雙向調節、差別化管理,提升綜合利用水平;推進節能降耗,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制,嚴格節能標準和節能監管。
強化法治化的監督管理機制。著力抓好“紅線”劃定工作,著手劃定生態“紅線”、水資源“紅線”、耕地“紅線”,從法律、法規、制度上給地方政府及相關領導以強有力約束,堅決制止踩踏“紅線”行為,進而增強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加強生態保護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法規,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從嚴查處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做到絕不手軟,絕不搞下不為例,防止形成“破窗”效應,讓法治化的監督管理機制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碓: 江西日報 原標題:江西省構建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2015.08.16) |